为了确保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星空入口考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考点相关要求及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地点:星空入口新校区达学楼(T3)和究源楼(E2)。
二、出入校门管理
(一)学校新校区柳叶大道大门和滨湖路大门作为考生进校的入口。
(二)考试期间车辆管理。考试工作人员凭考试工作牌、校内教师凭工作证进入校园,其他社会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考点封闭管理区不得停放任何车辆(运卷车除外);考点设置考试工作人员专用停车场,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三)由于学校及周边停车资源有限,考生请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学校校门两侧可供临停下客,请配合现场交警和工作人员指挥即停即走。
三、考生出入封闭管理区管理
考生在进入封闭管理区前需先提前将携带的手机、电子手表等违规物品放至指定的集中放置区域(以考室为单位,凭准考证存、取),再凭准考证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手机等违规物品检测,请考生配合检查:
(一)上午06:45、下午12:30,考生依次排队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无误后进入封闭管理区等待考试,上午8:00,下午13:30前不得进入考试楼。
1.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电子手表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对于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提示异常情况的,须放置好物品后,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再次没有通过的进入复检区检查。
2.安检没有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区域。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向工作人员提前说明并出具相关证明。
(二)考生进入考室时,与考试无关物品放置在考室外的“小件物品存放处”(考点不负责保管),再经监考人员通过“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室。
(三)特别提醒:
1.请考生以考室为单位有序存放个人物品,切勿拥挤。
2.通过智能安检系统检查时,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
3.建议本校应届考生将手机、背包等物品存放在宿舍中,只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室。其他考生尽量不要携带手机、背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可委托其他陪同人员保管,或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四、考生就餐
考试期间,星空入口(中国)新校区三食堂(荷园)二楼、四食堂(柳园)二楼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仅限于校外考生),有需要的考生可前往就餐。
五、准考证打印及考场查询
(1)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打印准考证。
(2)12月22日17:00-17:30,考生可持准考证进校提前现场查看考场。
六、工作人员进入封闭管理区
(一)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达学楼(T3)西南门进入封闭管理区。
进入封闭管理区前需先提前将携带的手机、电子手表等违规物品放至指定的集中放置区域,凭考试工作牌通过“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查后,方可进入。
(二)请考试工作人员将监考牌或工作人员证件放在车辆前方醒目位置,以便快速入校;并请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或公共停车坪。
七、违规行为的处罚
(一)对在报考中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学历证书的考生(含推荐免试考生),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或入学后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在考试中发现有违纪或违规行为的考生,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照相应条例予以处罚。对于使用高科技工具作弊的考生从重处理。对寻求他人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所在学校应对其予以开除学籍的处分。
(三)考生违规情况将记录在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招生单位在复试和录取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作弊考生的处罚结果考点要及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协助考生作弊的考点工作人员,由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八、考试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试期间星空入口考点考生较多,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
(二)按全省统一规定,研考组考将实施如下管理:无线通讯信号屏蔽与探测,考生入考室安全检查和身份证信息机读,所有考室考试全过程视频监控并录像,考后,录像将送省逐一回放审看,作为处理违纪作弊的依据。
(三)按全省统一规定,本次研考考试作答工具和草稿纸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配备,考生一律不得自带。若招生单位有特别要求的,须在其《准考证》上有注明,否则带入一律作违纪论处。
(四)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五)考生进入考场需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需携带的用具。
(六)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七)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凡终了铃响后,书写(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按违规处理。终了铃响后,考生旁窥其他考生试(答)卷按照违规处理。
九、考点平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