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校《“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方案》,学校认真开展了“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现将学校及各省级应用特色学科“双一流”建设中期总结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公示期间,对项目评审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写明联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并有本人的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立,联系电话:7189717,邮箱:huasfgc@163.com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0月19日